商帐追收委托的流程及一般催收程序
2015-06-10 14:48 | 来源:未知 | 作者:小萍

  商帐追收委托的流程

  1、债务人状况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经营或倒闭;

  2、欠款情况总金额(本金+利息)、应付日期、付款方式及拒付理由;

  3、有关文件合同、货运单据、发票及往来函件;

  4、佣金比例与客户确定追帐的佣金比例。

  5、签署协议与客户签署委托协议及授权证明书一式两份。

  6、受理追帐 收到委托协议后,正式开始追收服务。

  7、追帐进展 及时向客户汇报追帐进展。

  8、起诉过程 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无法追回帐款,建议客户采取国际仲裁或诉讼方式来解决问题,不过这种方式要经过客户的允许和授权。

  9、案件结束在成功追回帐款以后,或者最终判断无法追回帐款,以报告形式向客户汇报结束案件。

  监控流程:账龄管理流程和货款提醒流程

  l 计划财务部销售财务人员根据每单情况在《代理商信誉记录表》内录入代理商信用等级、欠款日、提货额、欠款额、应还款日、实际还款日、还款天数和逾期天数等情况。

  l 信用主管每日审核代理商赊销执行情况,并通知当日在岗销售财务人员对赊销期限前5日的代理商进行还款沟通提示,告知货款到期日;对赊销期限前3日的代理商进行还款提醒。在此步操作上不同于催收,语气是合作和信任的,要利用业务往来的机会提醒,不要让代理商感觉意外或生硬。赊销期限前3日的提醒语气可较第一次沟通时适当加强,提醒代理商到期付款的目的要明确。

  l 销售财务人员在与代理商沟通的过程中,发现代理商任何信用异常状况,应在第一时间将信息转告信用主管。

  l 对信用期已到的代理商即转入信用主管的催收流程。

  l 每周五由信用主管编制《代理商逾期报表》,报财务负责人。

  l 每月由信用主管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报告》,报财务负责人。

  一般催收程序

  l 对信用期已到的代理商,如果在此时提出延期支付的请求,纳入信用审批流程(内部操作),如果代理商的申请被拒绝,则在信用期到的当日,信用主管应电话明确通知代理商账款已到期,询问代理商逾期原因,确定代理商逾期还款日。并通知销售财务人员停止代理商的进货权。

  l 在逾期还款日前再度提醒代理商,在承诺的逾期还款日还款。

  l 在代理商逾期还款日仍未还款的,信用主管应电话通知代理商逾期还款日到期,明确代理逾期原因,同时向代理传真账单情况,显示证据。

  l 逾期在15天以内的代理商,信用主管可视具体情况停止代理商一个季度的信用支持。

  l 逾期超过15日,金额较大的代理商进入重点催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