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应对措施
2015-05-26 17:07 | 来源:未知 | 作者:Agnes

职业打假的出现,对工商部门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打假并不必然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个别执法人员在处理职业打假申投诉、举报时存在着疏忽大意,甚至是怕麻烦、互相推诿的现象;个别执法人员对业务研究不够精,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特别是存在着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实体而轻程序的处理申投诉、举报的思路。正是由于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积极严谨,进而导致职业打假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频发。针对上述新趋势和新特点,执法人员在接待职业打假人时应谨慎处理,认真分辨其行为的法律属性,严格按照相应法定程序和条件履职到位: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履职风险。要规范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处理程序,对申投诉、举报信件的收发登记、流转的时限、责任人,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投诉举报材料等各类文件的正常流转,避免出现因内部流转而超出法律法规规定期限的现象。依托各消费维权点的网络平台,定期总结职业打假人关注的热点问题,总结有效应对的方式和方法。同时,加强培训,提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注重把重点培训和常规培训有机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应对职业打假的长效机制。

  2、加强内部协调,严格按法定程序积极应对。要建立和完善疑难案件合议制度,组织职能科室合议,评估风险,形成部门合力,要严格执行关于申诉受理的时限等程序规定,降低行政风险。

  3、切实重视申诉、举报答复工作。规范使用答复文书格式,严格执行答复期限规定,明确答复主体,提高答复质量。接到举报后经调查决定不予立案的,要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时限要求答复举报人。按照《程序规定》第19条、第58条的要求,在履行告知义务时,重视《行政处理告知记录》文书使用,该文书可以作为工商机关证明已经履行告知义务的有力证据。

  4、完善沟通和移转机制。对实际处理申投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疑难问题要与公安、质量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建议会商制度。对确实不属于工商机关受理的案件及时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处理,尽可能避免出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