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信调查的程序及办资信调查提交的材料
2015-06-02 14:42 | 来源:未知 | 作者:小萍

  第一步:明确调查项目、调查目的、调查方式,签订委托合同,在签订合同前:

  1、应当审核调查项目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对于不合法或不可行的委托,对于服务费用无法达到调查目的的委托,不得接受;

  2、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调查目的,就调查项目与调查方式向委托人提供专业建议,以帮助委托人实现其目的;

  3、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项目、调查方式、收费额、收费方式与委托方达到理解一致 。

  第二步:根据合同确定的调查项目、调查目的、调查方式,制定调查计划,经信用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批准后实施计划。

  第三步:撰写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

  1、对于秘密信息与或有信息,要明确告知委托方该类信息的使用范围与注意事项;

  2、要根据被调查方在通知调查中的配合程度与提供资料的诚信度,对被调查方的主观诚信度给予客观的评价;

  3、对于履约能力的评价,要谨慎、客观;

  4、除信息来源方要求保密外,应将信息来源告知委托方。

  1、个人委托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

  2、单位客户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办理资信调查业务时须提交申请书,其中应注明:被调查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4、对海外客户的调查必须提供英文名称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