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小楠路遇抢劫被年轻小伙出手相救,后去对方上班的歌厅当面致谢,由此与歌厅老板李某相识,成就了一段爱情故事。然而几年后,当小楠的父母得知这段恋情,以双方的年龄和学历等存在巨大差异为由强烈反对。小楠听从了父母的劝告,但李某不能接受多年的情感付之东流。在两人的出租房内,李某持刀将小楠的母亲砍死。此后,他开始亡命天涯,还做了双眼皮以逃避抓捕。逃亡5年多后,李某在海南被抓获。经过审理,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缓并限制减刑,二审维持了原判。
英雄救美促成相识
李某与小楠的相识源于一段“英雄救美”的故事。2002年2月的一天晚上,在北京一家艺术院校读书的小楠(化名)于返回学校途中,在人迹稀少的一处路段,突然遇到一个男子持刀抢走了她的包。小楠大声呼救时,年轻男子陈某正好经过。陈某见状大喝一声,几步追上劫匪并将其摔倒在地。抢劫男子爬起来后一溜烟跑了,陈某捡起地上的包,送到了惊魂未定的小楠手里。
几天后,小楠到陈某工作的歌厅致谢,由此认识了歌厅老板李某。28岁的李某对这个比自己小将近10岁的女孩一见倾心。
此后,李某经常开车去学校接小楠吃饭唱歌,送她各种礼物,生活中对她嘘寒问暖。在李某猛烈的追求下,小楠答应了李某的求爱。李某对小楠用情很深,可以说百依百顺。
缺点暴露时常吵架
起初两人之间很甜蜜。但随着交往的深入,各自的缺点也显露出来。小楠看不惯李某身上的社会习气,认为他缺少素质。而小楠仗着李某的宠爱也愈发任性,动辄发脾气。为此,两人经常吵架。
尽管如此,每当小楠提分手,李某都坚决不同意,他会动手打她,但事后又后悔不迭,百般请求原谅,之后又对她特别好。两人分分合合吵闹了多次。
2007年,小楠的父亲到北京看望女儿,李某陪着父女俩一起吃了顿饭。不过,当时小楠并未透露二人的关系,只说是普通的朋友。后在父母多次的追问下,小楠承认了李某是她在大学期间就开始交往的男朋友。
父母反对提出分手
李某不再经营歌厅后,在一个村子里承租了一个大院对外转租,由表弟帮忙管理,每月有一万元租金。同时,他还在炒股。小楠的父母对于李某没有正当职业很不满意,且认为两人在学历、年龄等方面都有巨大差异,完全不相配。小楠的母亲态度尤其坚决,让女儿必须分手。起初小楠内心对李某还有不舍,听不进去父母的话,原本关系非常融洽的一家三口因为李某闹得不愉快。但在父母多次规劝下,小楠逐渐想通了。
2009年1月21日,李某准备带着小楠去大连过春节。其间,小楠提及了父母反对两人交往并提出分手。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小楠独自飞回青岛父母家。之后,李某也追了过去。
苦苦相求断然被拒
1月31日下午,李某多次拨打小楠的电话都没有人接,就到她父母家小区门口去等她。终于等到小楠出现,他一把抓住她,再三请求复合。但小楠态度很坚决,说她父母不同意,两人不可能在一起。这时,李某提出,他见她父母一面后就分手。于是,小楠将李某带到她家楼下,打电话叫母亲下楼。
见面后,李某请求小楠的母亲同意两人交往。小楠的母亲为人直爽,说话很直接。认为李某对女儿纠缠不放,她厉声训斥了李某一顿。李某表情很难堪,低着头不说话并流下了眼泪。后来,他说了句“我特别喜欢小楠”,就离开了。望着李某的背影,小楠有些心酸,但被母亲一把拽走。
机场抢走女友行李
2月1日晚上,小楠坐飞机回北京,一个女性朋友去机场接她。意外的是,李某手捧鲜花出现在小楠面前。他说,他已在机场等了一天,让她和他一起回丰台区某小区的家。分手之前,两人一同租房同居在此。小楠不同意,李某强行将她的行李和手机抢走了。
当晚,小楠去了朋友家,还打电话告诉了父母。小楠的母亲当即决定次日来北京处理此事。次日下午一点,小楠到机场接上母亲,一起前往小楠的租住处。
没能从机场接回小楠,李某心情很沮丧。当晚,他找表弟和一个朋友喝酒,告诉二人,因为小楠的母亲不同意,他和小楠可能要分手了。朋友也劝他,分就分吧,两人性格并不合适。
搬走当天持刀杀人
事发当天中午,李某回到两人的租住屋,想等小楠回家再见一面。这时,小楠母女进屋了。“你别再骚扰我女儿了,赶紧把东西搬走,离开这里!”小楠的母亲见到李某后就一直催他赶紧走。李某坐在床上不动,他说想再看小楠一眼,和她谈谈。“友好分手了我们还能做朋友,如果继续闹下去也没有意思。”小楠态度很冷淡。小楠的母亲在一旁说,再不走就报警。
李某开始收拾衣服,装了好几个袋子。之后他给表弟打电话,让对方到小区门口帮他搬东西。他不想让表弟进屋看到小楠的母亲批评他,这样会很没面子。李某还把手机还给了小楠。见李某真的准备要搬走,小楠的母亲就让女儿先去上班,她在家里盯着。小楠也觉得双方谈得挺好,就出门了。
下午3点,小楠在单位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她妈妈的手机打不通,家里的座机也没人接。小楠打电话让物业上门查看情况,但物业敲了门无人应答。
小楠有一丝不祥的预感,赶紧返回家中并叫上保安。到了家门口,她拿钥匙开门,但怎么也插不进去,结果发现锁眼里插着一个断了的钥匙。拨打“110”后,警察上门并叫来开锁公司的人将房门打开,只见小楠的母亲倒在卫生间门口一动不动。急救人员赶到后,当时确诊小楠的母亲已经死亡。经鉴定,小楠的母亲被菜刀多次砍击头部、肢体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做双眼皮逃避追捕
2014年10月26日,被网上通缉的李某在海南落网。李某到案后,对其杀人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李某供述,2009年春节,他去青岛找小楠,被对方的母亲骂了一顿,并让他赶紧分手。回到北京后,他觉得闹得这么僵,再住小楠那里也没有意思,就决定搬走。
事发当天中午,小楠走后,其母亲说他年龄大,等他老了有什么病,小楠伺候不了他,要他们赶紧分开。“她还说房子是小楠租的,让我赶紧收拾东西。”李某说,他当时情绪失控,就抄起桌上的一把菜刀,朝她肩膀砍了过去,之后往她身上一顿乱砍,记不清砍了多少刀。砍完之后,他拿上之前收拾好的书包,开门出去,把钥匙别折在门锁里。
之后,李某从其表弟手里拿了一万多元,又去银行取了几千元,在公厕将新买的衣服换上。他先是在一家小旅馆躲了四五天,之后辗转逃到了海口。逃亡期间,他还在郑州一家整形美容店做了一个双眼皮以逃避追捕。此后又花几千元办了一个假身份证。被捕前,李某在海南海口一家公司打工,每天提心吊胆地生活。但天网恢恢,李某最终落网。
被判死缓限制减刑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判决后,李某上诉称,本案被害人有过错,一审判决限制减刑部分属于过重。李某的辩护人认为,李某属于激情杀人,主观恶性不大。
检方认为,从李某持有的凶器、砍击部位、刀数可见,其犯罪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一审法院对其判处限制减刑并无不当。建议二审法院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李某使用菜刀砍击被害人要害部位多刀,造成被害人广泛、严重的颅脑损伤致死,在犯罪后未实施任何有效抢救行为,主观上明显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
李某所犯罪行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等,对其依法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但应限制减刑。
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案发前小楠已提出分手,在李某不愿意分手的情况下,被害人作为小楠的母亲,出于对子女的关心介入此事并无不当,在态度上较强硬亦属人之常情,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过错。据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