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掘人祖坟盗骨灰 敲诈死者亲属
2016-11-25 08:04 | 来源: | 作者:

  “当时我打电话过去,他们说骨灰就在他们身边,要想取回来,就必须支付一定的现金。”近日,济南章丘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奇案:为获取钱财,两名被告人竟将手伸进别人的祖坟,把坟墓里装尸骨的“金坛”挖出藏匿,以此敲诈勒索死者的家属。

  坟墓被掘骨灰被盗

  赎回得拿20000元

  今年四五月间,河北南皮、山东济阳和章丘的多个村子里接连发生了几起奇案。

  “我爹的骨灰呢?!”今年4月,河北省南皮县潞灌乡前罗寨村村民尚孝义去祖坟上祭拜列祖列宗时吓了一跳:父亲的坟墓被掘开了,骨灰也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

  尚孝义绕了一圈发现,角落里贴着一个便利贴,上面有一个人的联系方式,还有人偷骨灰?尚孝义赶紧给对方打电话,骨灰果然在他们手里!

  “是你们拿走了我爹的骨灰吗?快还给我们!”

  “拿20000元来赎!”

  尚孝义一下明白了,原来是“绑死人票”的,这可咋办?给钱,窝囊,吃了哑巴亏;不给,不孝,总不能眼睁睁地让父亲暴灰荒野。左思右想,尚孝义通过银行账号,向对方汇款20000元,将父亲骨灰取回。

  月黑风高夜

  兄弟俩掘人祖坟

  5月,章丘市绣惠街道办事处北套村西南角村村民李彻发现母亲的骨灰被人盗掘,拿了6000元才得以赎回。不久,济阳县崔寨镇孔家村李雪梅母亲的骨灰也不见了,但是李雪梅觉得此事蹊跷,没有急着赎回。

  到底是什么人胆大包天,竟然做起这种“死人生意”?6月14日,经过周密侦查,公安机关在济南市天桥区一招待所内将犯罪嫌疑人孙某钢抓获,随后另一犯罪嫌疑人孙某铁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原来,这兄弟俩是商河县玉皇庙街道办事处某村人。今年清明节前夕,孙某钢从老乡那里听说有人用骨灰敲诈发了财,于是他灵机一动,也打算做上几笔这样的“无本大买卖”。随后,孙某钢伙同孙某铁、李大胆(在逃)等人,多次在夜间持铁锹先挖出装骨灰的“金坛”,然后藏起来,让家属赎回,敲诈勒索。

  犯敲诈勒索罪

  兄弟俩双双获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纯挖人祖坟、毁人骨灰已然构成犯罪,何况是以骨灰为饵,利用国人的孝道传统,敲诈勒索?

  章丘法院认为,孙某钢、孙某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挖坟墓,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实施的第三起犯罪事实,因被害人未电话联系被告人而敲诈未果,系犯罪未遂,对被告人就该起犯罪事实比照既遂犯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孙某钢预谋通过盗挖坟墓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组织孙某铁及李某盗挖坟墓并勒索他人财物,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对其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处罚;被告人孙某铁按照被告人孙某钢的指挥挖掘他人坟墓,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孙某铁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钢归案后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章丘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某钢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孙某铁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