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生网购仿真枪未到手就被判无期 福建高院回应
2016-10-24 13:27 | 来源: | 作者:

  2014年,四川达州18岁男孩刘大蔚通过一家海外网站网购了24支“仿真枪”,后被海关查获。经鉴定,24支枪形物中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刘大蔚因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11月,刘大蔚及其家人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

  18岁男生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

  刘大蔚是四川达州人,1996年出生。据了解,刘大蔚从三岁起就一直玩仿真枪,在听说网上有些地方仿真枪造得比较精良,不那么容易坏之后,就计划买来玩。2013年8月,刘大蔚开始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台湾的一位卖家协商购买“枪形玩具”。2014年7月,他花费3万余元依照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选购了24支“枪形玩具”。

  由于刘大蔚“网购仿真枪”案将在福建开庭审理,目前,刘大蔚的父母也从四川达州来到福建宁德,等待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