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租客的女友,60多岁的房东老宋没把持住,居然强行亲吻及搂抱对方,结果招来租客的多次敲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租客谎称女友出车祸、要摆平女友家属、自己母亲生病需要钱等理由,连续20次敲诈老宋,得到18.95万元。
楚天金报记者昨日获悉,租客余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
【色迷心窍】
面对女孩爹爹借机强吻搂抱
2015年7月21日晚8时许,20岁出头的小丽来到男友余某在东湖附近租住的房屋,由于余某没有回来,而她又没带钥匙,只好坐在一楼客厅等待。
此时,住在一楼的老宋认出小丽就是余某的女友,就问她为何坐在客厅。得知小丽在等男友,老宋请她去自己屋里坐,因为屋里没有蚊子。
小丽进屋后,老宋又邀请她坐到床上来,小丽觉得不太好,就坐在旁边凳子上。老宋一边说“出去看看余某回来没”一边起身,此时,小丽感觉就自己一个人留在屋里不太好,就从凳子上起身准备回到客厅去。没想到这时老宋冲了过来,强行亲吻搂抱小丽,还抚摸小丽的腰部和胸部。
又急又气的小丽赶紧把老宋推开,跑出了屋,跑到公交车站等待余某回来。和小丽碰面后,余某带着小丽回到租住屋,此时余某看到小丽一言不发,脸色也不太好,就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小丽把刚才的遭遇说了一遍。余某气上心头,问小丽“想怎么解决这事”,小丽说“算了,这种人会有报应的”。
此时,余某跑下楼找老宋算账,小丽也跟了下去。小丽看到余某在一楼过道拿了一根拖把棍,冲到老宋的房间里。余某打了两下,老宋抬起手来挡,小丽立即抱住余某,并把他拉扯回楼上。回到房间的余某余怒未消,再次下楼找老宋算账,小丽怕他冲动,又跟了下去。这一次,余某把小丽挡在老宋房门外,不让她插手这件事。
余某进房后,老宋吓得跪地求饶,并请求余某不要报警。面对小丽的苦苦劝说,余某答应不做傻事,之后他给朋友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一下事情的原委,朋友当即表示要来帮忙。随后,小丽独自回到了自己位于武昌徐东的租住房。
【借机敲诈】
赔钱私了房东拿出万把块
小丽走后,余某把老宋叫到自己的房间,问他该怎么处理。老宋选择“私了”,他不想让自己的家人知道此事。余某要老宋拿5000元钱赔偿,老宋说自己只有3500元,余某让他先给钱再说。随后两人下楼,在门口空地,老宋给了余某3500元。
约15分钟后,余某的朋友来了,他一来就作势要揍老宋,老宋急忙求饶。此时,余某要求老宋再拿1500元来。老宋无奈之下,只好找邻居借了1000元,自己又回卧室添了500元,都交给了余某。余某当场把钱给了朋友,两人一起离开。
老宋以为这件事会就此了结,没想到余某发现老宋给钱很爽快,就琢磨着要继续敲诈他。2015年7月22日,余某骗老宋说,小丽的弟弟得知此事,要拿4000元去摆平。老宋只好又拿了4000元给余某。第三天和第四天,余某以同样的理由,连续两次找老宋要钱,每次拿走2000元。
【得寸进尺】
编造理由租客多次敲诈得手
到了2015年7月25日,余某再次找到老宋,提出要跟小丽去东莞发展,需要1万元路费。这一次,余某给老宋写了一张条子,在条子上伪造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址等信息,并表示收钱后不再追究。老宋给了余某1万元,但第二天,余某又称“差路费”,向老宋要走3000元。
随后,余某给小丽打电话,称要把事情一次性了结,以后不再找老宋。小丽问余某“要了老宋多少钱”,余某说一两万元。小丽感觉不对劲,没有听余某的话。
仅过了3天,余某就编造“小丽在火车站出车祸”的谎言,又找到老宋要钱。这一次,不堪其扰的老宋选择拒绝,余某当即说:“你不给可以,那你以前给的钱我都还给你,后果你自负。”此时老宋害怕余某会报警,赶紧又拿了1万元出来。第二天,余某又以“小丽需要治疗费用”的理由,再找老宋拿了5000元。
2015年8月4日,余某带着一份“保证书”,说小丽的家属要求调解,拿1.5万元之后一笔勾销。无奈之下,老宋给了钱。几天后,余某又两次找老宋,说这些钱还不够,又分别敲诈了1.6万元和1.3万元。
【落入法网】
父子联手抓住租客交给警方
2015年8月12日,余某带了一个中年男子来找老宋,称该男子是自己的父亲,而自己的母亲被小丽的叔叔打到住院,要求老宋给1万元治疗费。老宋给了钱,中年男子当场写了一份保证书,说“从此以后不找你”。老宋发现签名写的是杨某,跟余某的姓氏不同,产生了怀疑。
此后几天,余某或单独或带着杨某几次找老宋,都是以余某母亲住院为由,要老宋给钱,并称治好后就去上海,再不找老宋的麻烦。连续4次,老宋一共给了余某2.95万元。
8月26日,余某再次找到老宋,称要找人报复小丽的叔叔,需要5万元,但只需要老宋出3.5万元。老宋当场拿了3.5万元交给余某。随后,此事被老宋的儿子察觉,老宋把事情全都告诉了儿子,并把余某每次要钱写成了一个清单。
次日,余某再次找老宋要5000元,老宋说没钱,拒绝了。两天后,余某又来,老宋和儿子一起把余某控制住,交给了警方。面对警方,老宋说,他就想花点钱了结事情,没想到余某贪得无厌,多次来要钱。
据了解,老宋也曾拒绝余某的要求,但余某威胁说要把这事告诉他的老婆,并且对外大肆宣扬,让他的子女丢脸,甚至说“你以后出去被打了也不要怪我”。在这种情况下,老宋只好给钱,每次都希望余某是最后一次要钱,但希望总是落空。
据查,这些钱被余某用于吃喝玩乐以及到上海赌博。余某落网后,他的家属与老宋达成和解,退还了部分费用。法院认为,余某有悔罪表现,判决余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剩下的11万元赃款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老宋。
【律师说法】
遇事需三思 报警是首选
对于此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表示,老宋对小丽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还没有到犯罪的程度。事发后他可以向小丽道歉,在协商一致后给予经济补偿,签好协议一次性了结此事。也可以在余某打他时选择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当然,老宋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罚款之类的处罚。而在事情了结之后,如果余某还敲诈他,他可以选择报警。
对于小丽和余某,刘源波说,事发后,小丽其实可以选择报警,或者与老宋协商处理,要求老宋给予补偿。余某在此事中,应该帮助小丽应对处理,而不是冲动打人甚至敲诈勒索。
刘源波表示,老年人应该多与家人朋友相处,多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避免因空虚寂寞产生邪念。作为老人的子女,更要关心老人,不仅在物质上让老人老有所养,也要让老人精神上老有所乐。(文中人物为化名)(李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