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工作衔接配合机制
2016-05-28 18:10 | 来源: | 作者:

  光明网5月27日电(记者 孙满桃)今天上午,最高检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向媒体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同时,最高检还向社会公布了10起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

  王松苗表示,从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至今,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日趋专业和规范,初步形成了符合司法规律和未成年人特点的特殊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打造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30年不懈努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王松苗说,200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92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6万余人,起诉108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了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尽力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关爱救助。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一大批因实施犯罪或者受到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孩子得以回归社会,长大成才,千万个受到伤害的家庭找回幸福安宁。

  王松苗指出,检察机关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工作体系、工作模式,丰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截止2016年3月,全国共设立有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027个,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办案组1400多个。检察机关不断整合、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逐步形成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力求对未成年人进行全程、系统的保护。

  王松苗说,检察机关探索发展了一系列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和社会化工作体系,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的丰富完善,形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另外,经过30年的培养、传承、积累,现在全国有7000多名检察人员奋斗在未检工作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