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4月16日电(记者白靖利)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农村涉纪信访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15年,共有2437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广大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根据通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2015年共立案5441件,2437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云南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承包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62件,带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承包督办1694件。
为进一步畅通获取违纪问题线索主渠道,有效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云南省纪委在全省建立起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在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群众诉求服务窗口,在近1400个乡镇(街道)和14000多个村(社区)建立群众诉求工作站(点),形成了“有场所、有机构、有牌子、有信箱、有展示栏”的“五有”工作格局。去年,云南省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461683件,办结461014件。
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保山市纪委不定期对扶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推进情况和工作纪律情况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昆明市建立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分片交叉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去年共查实涉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8件,处理29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01人。
记者了解到,云南建立健全受理、解决、考核评价“三项机制”工作体系保障,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动态处理情况,真正做到眼睛向下、步子下移、工作下沉,把受理诉求端口前移。云南省纪委监察厅明确,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