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丈夫承认有情妇的电话录音获赔偿
2015-07-09 13:00 | 来源: | 作者:

  案例:

  陈某称,前几年重庆的医疗门诊流行承包,丈夫也去承包了一个小医院的门诊,后又与人合伙做生意,家庭经济条件好了。但她发现丈夫经常夜不归家。今年春节前几天,丈夫故意把她逼回娘家。她回家发现家里有女人住过,丈夫竟称请过保姆在家干活。按照法律规定,丈夫属于有过错方,她遂提出了5万元精神损失索赔。

  由于口说无凭,陈某决定电话取证,就拨通丈夫文的电话。文在电话中称,他在外面的确有个女人,而且还怀上了他的孩子。有了这份,陈某打离婚官司的信心更足了。法庭上,她拿出这份录音作为呈堂证供。而文听到录音后反驳,称自己是为了满足妻子的心态才承认有第三者。事实上不无此事。

  法官认为:

  陈某的录音证据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该录音证据充分证明了文不但有第三者,还让第三者怀孕,这给陈某精神上造成严重伤害。为此,他们在判决时认为夫妻双方原本没有矛盾,但因文不珍惜夫妻感情,与第三者交往甚密,而且对妻子公开承认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这是对陈某严重的不尊敬和不忠诚。为此在判决准许离婚的同时,酌情考虑由文赔偿尹5000元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