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作伪证被罚款
2015-07-09 13:00 | 来源: | 作者:

  本想借作伪证赚点钱,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作伪证的李某被处罚款1000元。

  在王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张某想多“造”债务,于是请李某帮忙。

  李某接受张某给他的200元后出庭作证,证明张某与王某在存续期间曾借10000元。结果在王某及法庭工作人员的询问下,李某的回答破绽百出,自相矛盾,最后不得不承认了贪图小利作伪证的事实。

  法庭鉴于李某的认错态度,对他进行了训诫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